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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7-08-22 来源: 作者: 字数:1394

中价协在湖南湘潭举办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首届调解员培训班

2017年8月3日至7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首届调解员培训班在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造价工程师、律师等专家、学者近150名学员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在湖南湘潭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由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主持,中价协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佐民、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汪世荣、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指导处处长龙飞、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中价协副理事长、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会长谢洪学、中价协理事长助理张兴旺出席。

  吴佐民副主任首先介绍了中价协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研究的一系列工作,传达了中价协徐惠琴理事长在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成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最高人民法院、湘潭大学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廖永安副校长介绍了湘潭大学的历史和办学理念,重点强调了湘潭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最高院汪世荣副主任表示调解是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重要途径,中价协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非常有特点,工作开展的非常到位。在开班仪式上,汪世荣副主任、龙飞处长分别就《人民调解专业化的几个问题》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创新发展》作了主题演讲。

  本次课程培训内容丰富,师资阵容强大,特别邀请了工程造价和司法领域有影响力的领导专家就工程造价管理、调解技巧、纠纷处理、实务操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吴佐民副主任介绍了工程管理的有关制度,清晰解释了法律法规、标准、定额、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对建设工程合同中清单、定额的应用,费用计算原则进行了讲解。

  廖永安副校长从理念和思维角度出发,讲授了中国调解的体系、困境和路径选择,提出了中国调解发展的未来图景。

  谢洪学会长解释了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途径,对比分析了中外纠纷调解机制,提出了调解具有的优势。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华之讲解了中价协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规则、争议评审规则、调解员管理规则和守则。

  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主席罗伟雄从国际化角度讲解了调解的发展趋势,国际调解的系统架构,并分享了纠纷调解的案例。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曹良春讲解了合同的形式和风险、计价依据等内容,从定额角度处理工程造价纠纷。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讲授了诉前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的法律依据及重大意义,重点讲解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草案。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勇坚讲解了法律谈判的原理、过程、策略和技巧及谈判的实践。

  杭州西湖区法院副院长陈辽敏从调解的技巧、调解方法的选择、调解员素养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做一名优秀的调解员。

  王国征教授讲解《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邬欣言导师讲解《调解的心理学解读与技巧》

  李喜莲教授、邓春梅副教授、覃斌武博士演练模拟调解

  本次培训课程充实饱满,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都非常高。中价协不仅为大家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也搭建了很好的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中价协调解员今后将能够更加规范、高效的开展调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湘潭大学、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培训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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