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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2-15 来源: 作者: 字数:2744

关于举办《从工程造价视角阅读和理解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专题讲座》的通知

桂价协字[2019]3 号

桂价协字[2019]3 号

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在解决建设领域经济纠纷的作用,深入解读此司法解释,我会定于2019年3月6日在南宁举办《从工程造价视角阅读和理解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专题讲座》。现将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此次讲座特邀请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书记陈挺为主讲人,深入解读该司法解释,指导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解决造价咨询业务中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
陈挺,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书记,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参会人员
        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三、讲座时间和地点
        1.讲座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9:00-12:00。
        2.报到时间:2019年3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地点:南宁市东春大酒店(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11号,前台电话:0771-5818098)。
        四、讲座及资料费用
        讲座及资料费:200元/人。
        交费方式:转帐或现金。
        收款单位:广西南宁价协会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南宁东葛支行
        账  号:451060700018170192717
        注:以转账方式缴费的,在讲座报到当天请出示转账的银行回单。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讲座的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1),于2019年3月1日下午17点前将《报名回执表》word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到370186635@qq.com(要求:发件时需注明单位名称;如有转帐,请将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因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六、会务组织
        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委托广西南宁价协会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会务联系人:杨智 张婷,联系电话:0771—5856616、5860273。

附件:报名回执表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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