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造价信息网
联系我们 帮助
站内搜索:
成果文件报送管理系统 广西造价协会会员服务电话
0771-5856616 (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文件
新闻时间:2021-06-28 来源: 作者: 字数:1047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推荐拟与香港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的“一带一路”项目并参加对接交流活动的函》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推荐拟与香港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的一带一路”项目并参加对接交流活动的》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促进两地企业优势互补、深化合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推荐拟与香港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的“一带一路”项目并参加对接交流活动的函》转发给你们。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填报《拟与香港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的“一带一路”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并从2021年6月开始,于每月15日前将信息表发送至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子邮箱370186635@qq.com,协会将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放处。
联系人:陆巧燕,联系电话0771-5856616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推荐拟与香港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的“一带一路”项目并参加对接交流活动的函
                               2.关于请推荐报送拟与香港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的“一带一路”项目并参加对接交流活动的函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617
点击数:1610
[ 打印当前页 ]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