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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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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1-08-16 来源: 作者: 字数:621

关于会费缴纳的补充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响应《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中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民函〔2021〕40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协会会费缴纳做以下安排:
一、会员如遇特殊情况,按标准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提出减免会费申请,报本会秘书处批准后执行;
二、本年度已缴纳中价协会费的会员单位可免交本协会的会费,已重复缴纳会费的单位可书面申请退费,也可用于抵扣下一年度单位会费。
三、符合以上要求的会员单位可以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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