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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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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1-11-03 来源: 作者: 字数:1518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137号 )文转发给你们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人员研究,于11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电子版反馈到协会电子邮370186635@qq.com
联系人:蒋佩芩,联系电话:0771-5867296。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11月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司局函标〔2021〕13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我们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11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成明 010-58933216
  联系邮箱:chengm@mohurd.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0835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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