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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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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2-06-22 来源:桂造价〔2022〕12号 作者: 字数:352

转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相关措施项目计算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装配式建筑措施项目的计算,有效推动我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现将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中关于“措施项目”的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要求的装配式建筑,脚手架、垂直运输及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规定计算;不满足该评价标准的装配式建筑,上述措施项目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
 
附件: 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相关措施项目计算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2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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