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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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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4-04-08 来源: 作者: 字数:5759

关于201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执行情况的通报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柳州市质安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1年2月22日印发《关于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建价〔2011〕1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通知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全面推动工作的开展,使报送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全区报送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共3637份(包含网络报送、书面报送两种方式),其中招标控制价1533份、合同价1916份、结算价188份。具体情况见下表:
 全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情况统计表

    类型城市
招标
控制价
合同价
结算价
小计
备 注
南宁
207
717
12
936
 
桂林
421
202
0
623
 
钦州
229
197
64
490
 
北海
127
347
0
474
 
玉林
234
114
2
350
 
防城港
83
96
107
286
 
百色
68
96
0
164
 
柳州
72
68
0
140
 
河池
37
37
3
77
 
贵港
29
42
0
71
 
来宾
13
0
0
13
 
崇左
7
0
0
7
 
梧州
6
0
0
6
 
贺州
0
0
0
0
 
合计
1533
1916
188
3637
 
注:截至 2013年12月31日。

二、存在问题
2013年度,全区开展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从报送情况看,报送工作开展将近三年,个别市的成果文件报送率仍然为零。
2.从统计情况看,结算价报送率较低,报送率仅为5.2%。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认真总结2013年工作经验,制定工作方案,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对拒不报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单位及责任人行为,录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准确的造价信息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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