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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3-04-09 来源:桂造价函〔2013〕13号 作者: 字数:361

关于防城港中储粮仓储有限公司油脂油料仓储物流项目二期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3]13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防城港中储粮仓储有限公司油脂油料仓储物流项目二期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筒仓屋面钢梁安装、平房仓预应力混凝土折线型屋架安装计价问题。分别按经专家论证的《筒仓屋面钢梁吊装安装施工方案》、《平房仓屋面吊装安装施工方案》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进行计价。
二、漏斗模板计价问题。按经专家论证的《筒仓钢筋砼漏斗高大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定额的有关规定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进行计价。
三、平仓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板制作计价问题。由于发包方未能提供平仓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板现场制作的场地,经发包方同意后购买成品屋面板,结算时按双方确认的价格进行计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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