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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4-01-23 来源:桂造价函〔2014〕7号 作者: 字数:275

关于万盛 中央公园一区1# 2# 3# 5# 6# 8#楼飘窗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4]7号

 

玉林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
你站关于万盛中央公园一区1#、2#、3#、5#、6#、8#楼飘窗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落地飘窗高度(楼板面至飘窗顶板面)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建筑面积;高度在1.20~2.20m时应计算1/2建筑面积。
二、该工程的飘窗是否属落地飘窗,由你站现场核实。若为落地飘窗按本文第一点计算建筑面积;若非落地飘窗应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第24.(6)执行。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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