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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3-06-09 来源:桂造价函〔2013〕24号 作者: 字数:392

关于南宁市蓉茉大道西侧青秀区廉租房工程桩基础施工铺设砖渣垫层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3]24号

 

桂造价函〔2013〕24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宁市蓉茉大道西侧青秀区廉租房工程桩基础施工铺设砖渣垫层计价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提供的资料,该工程为费率招标工程,由于施工场地未能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要铺设砖渣垫层后才能进行桩基础施工时,可按该工程经审定的《桩基施工方案》及定额有关规定计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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