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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3-06-06 来源:桂造价函〔2013〕26号 作者: 字数:276

关于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指挥中心业务综合楼及地下室工程高大模板计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3]26号

 

桂造价函〔2013〕26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指挥中心业务综合楼及地下室工程高大模板计价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提供的资料,该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的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报价均无高大模板项目,属技术措施项目漏项,若无其他约定,可以计价。因现行定额缺项,在我区建筑工程相应定额未出台之前,高大模板计价,可根据该工程经专家论证的《高大模板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和定额的有关规定进行计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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