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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3-06-27 来源:桂造价函〔2013〕33号 作者: 字数:223

关于南宁市五象大道污水管工程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及人工顶管入岩施工消耗量咨询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3]33号

 

桂造价函〔2013〕33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南宁市五象大道污水管工程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及人工顶管入岩施工消耗量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司承建的南宁市五象大道污水管工程工作井石方开挖及人工入岩施工计价,按《关于发布人工顶管入岩增加费(机械水钻)及工作坑石方开挖(机械水钻)补充定额的通知》执行。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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