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造价信息网
联系我们 帮助
站内搜索:
成果文件报送管理系统 广西造价协会会员服务电话
0771-5856616 (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定额解答
新闻时间:2013-10-15 来源:桂造价函〔2013〕53号 作者: 字数:331

关于贺州市大鸡笼山廉租住房小区项目竣工结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3]53号

 

桂造价函〔2013〕53号
 
贺州市审计局:
你局《关于咨询贺州市大鸡笼山廉租住房小区项目竣工结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坑土方机械大开挖人工挖土部分,基底按该项目的《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规定计算;修边坡、整平按定额规定的系数表计算。
二、土方运距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三、该工程原招投标文件中基础土方开挖方式为人工挖沟槽,实际施工中,承包商按经审定的《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改用机械大开挖,合同条件发生了变化,土方回填的综合单价应按《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和合同文件约定以及我区计价的有关规定重新计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0月15日
点击数:5012
[ 打印当前页 ]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