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造价信息网
联系我们 帮助
站内搜索:
成果文件报送管理系统 广西造价协会会员服务电话
0771-5856616 (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定额解答
新闻时间:2013-11-15 来源:桂造价函〔2013〕62号 作者: 字数:219

关于建筑节能检测费用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3]62号

 

桂造价函〔2013〕62号
 
田东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建筑节能检测费用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桂建标〔2009〕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的规定,来函所提的四项节能检测费用应包括在检验试验费用内。但如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1月15
点击数:21880
[ 打印当前页 ]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