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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3-06-09 来源: 作者: 字数:414

关于南宁市西乡塘保障性住房1~5#楼工程桩基检验试验配合费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3〕25号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南宁市西乡塘保障性住房1~5#楼工程桩基检测配合费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检验试验配合费不含桩基检测的临时道路费用。若来函情况属实,该工程的临时施工道路不能满足桩基检测机械的行走要求,需另修建砖碴道路时,应按该工程经审定的《配合桩基检测施工方案》及发承包方确认的签证单进行计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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