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注〔2015〕16号
各有关单位,各注册造价工程师:
根据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150号部令)、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 号)及《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05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使我区注册有效期满的造价工程师顺利通过延续注册,经研究,拟定于2015年5月在南宁市举办我区2014年至2015年度第四期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已注册但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且自愿要求参加学习的造价工程师。
(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逾期一年以上未办理初始注册现需要注册且自愿要求参加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及培训形式
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内(四年)应接受60学时必修课和60学时选修课继续教育,每两年举办一次继续教育培训。我区2014年至201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培训方式:必修课集中培训学习,选修课参加中价协网络培训学习。
三、具体事项安排
(一)必修课(30学时)
1、学习内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统一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概述及条款解读”,“工程定额的应用、研究与展望”,“《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CECA/GC8-2012阐述与实务”,“与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合同要点解答”,“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实务”,“建筑施工新技术”,“BIM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等。
2、培训费(含考试考务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等):360元/人,要求在报到时现场缴费。学习期间外地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若通过个人登录报名的学员请牢记注册的账号和密码,以便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登陆打印学时证明。
(2)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4、培训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
现场报到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9︰30- 12︰00,下午15︰00-18︰00,晚上19︰00-20︰30)。学员应在报到当日20︰30前办理报到手续,超过时间不再办理。
集中培训时间: 2015年5月26日至29日;
报到及培训地点:南宁市金湖路71号世纪君悦大酒店。
(二)选修课(30学时)
未完成选修课学习且需要参加学习的学员请联系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五、其它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是我区2014年至2015年度最后一期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二)必修课培训班学员须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登陆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由原网上报名入口登录进入打印必修课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该证明作为申请延续注册必备条件之一。报名时,若通过单位密码锁登陆报名,培训结束后请用单位密码锁登陆打印学时证明,若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报名,请牢记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培训结束后则用个人账号登陆打印学时证明。
(三)培训期间需安排住宿、就餐的外地学员,请在网上报名表“是否需安排住宿”、“是否需安排就餐”栏内注明;已报住宿的学员请在报到当日20:30以前到达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四)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培训(考勤和考试时出示),代听课(考试)的学员本期培训成绩不合格,不再安排补修(补考);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五)联系方式
必修课培训相关事宜联系: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0771-5585684、5510635。
选修课培训相关事宜联系: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0771-5856616。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