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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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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3-05-08 来源:广西区政策法规数据库 作者: 字数:3952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梧州市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梧州市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梧州市代表团工作方案

    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定于11月6日至10日在南宁举行,我市将组团参加这次洽谈会。为做好我市参加这次洽谈会的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以经贸洽谈和产品展示展销等形式,展示我市三百项目大会战的进展,展示我市改革开放的建设成果,展示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就,展示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梧州新形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科技创新,为促进我市以项目带动经济提速发展服务。
    二、洽谈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11月6日至10日,会期5天。
    (二)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三、洽谈会的组织领导
    成立“2003年广西投资贸易洽谈会梧州市代表团”,负责洽谈会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代表团成员名单如下:
    团 长:谢迺堂  副市长
    副团长:刘永恒  市政协副主席
    程沐光  市政府助理巡视员
    成 员:何际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丕雄  市招商局副局长
    苏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国材  市计委书记
    周善义  市经贸委主任
    车乾池  市外经贸局局长
    刘建宇  市建规委书记
    徐 波  市农业局局长
    蒋 明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锦新  市旅游局副局长
    谭义华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副主任
    欧阳绍荣 市东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建华  市东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黎红米  市外向型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覃柱材  市现代农业实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王奕森  岑溪市副市长
    李 超  苍梧县副县长
    覃成号  藤县副县长
    何 健  蒙山县副县长
    李伟清  万秀区副区长
    张 艺  蝶山区副区长
    梁文蔚  长洲区副区长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何际珊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丕雄、苏建生、周善义、车乾池等同志兼任,负责组织落实代表团决定的事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洽谈会的工作机构
    为使洽谈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代表团下设工作机构除办公室外,还设项目洽谈组、展示展销组、科技组、宣传组、会务组。
    (一)项目洽谈组(组长:李丕雄;副组长:全楚娃;联络员:黎浩源)
    项目洽谈组由市招商局、市计委牵头,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协助,负责对我市投资项目进行筛选,确定招商项目,做好招商项目前期及招商项目简介资料的准备工作,发送邀请柬,负责客商接洽、项目洽谈和签约的安排,组织企业及有关人员参加区内外各专项座谈会。同时做好洽谈会期间的项目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二)展示展销组(组长:周善义;副组长:王德恩;联络员:乐东贤)
    展示展销组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市建规委、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市东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东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市现代农业实验区以及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参展企业共同负责,做好广告征集,展品储运,落实总体布展方案。展示展销以系列产品专业方式进行,重点展示我市发展前景、重大项目、名优特新产品,同时组织好企业的名、优、特、新产品的销售。
    (三)科技组(组长:蒋明;副组长:覃柱材;联络员:王广骥)
    科技组由市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助,收集我市各行业的技术需求、转让项目,做好展示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成果交流,推介我市高科技企业和产品,引进一批高新科技成果项目。
    (四)宣传组(组长:苏建生;联络员:吴志平)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各有关新闻单位做好洽谈会前的宣传造势工作,负责提供宣传我市建设软硬环境的宣传资料,做好洽谈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及会后的跟踪宣传报道工作。
    (五)会务组(组长:温锦培;副组长:陆振生;联络员:欧阳良文)
    会务组由市经贸委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经费预算、报批,并安排参会人员的食宿及车辆等工作。协调各组工作,落实参会人员的有关证件及车辆通行证,做好统计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项目和人员,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须于9月30 日前将参加洽谈会的人员及联络员名单报办公室,并把会上预计可签约项目的基本情况报项目洽谈组。
    (三)为方便联系工作,项目洽谈组、展示展销组、科技组、宣传组、会务组的人员在洽谈会期间要集中安排住宿。
    (四)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及企业在洽谈会期间的食宿和活动费用(包括企业产品展销的展位费用)自理。财政划拨的经费只用于我市展位的设计和布展、宣传资料制作印刷、代表团领导食宿,以代表团名义接待嘉宾客商等开支。
    (五)项目洽谈在会上签约的,要求10月15日前报自治区洽谈组,不要把已签约的带到会上再签。
    (六)项目洽谈组邀请外商的名单要报自治区外资办。重要的外商需要自治区领导接见的,要了解外商的有关情况并报自治区外资办。
    (七)有关展位、气球、条幅、会刊彩页广告等方面的收费标准及分配方案待自治区组委会确定后再通知。
    六、工作联络
    代表团办公室联络员:张静葵 电话:3828817 2358926
    会务组联络员:欧阳良文   电话:3828817 127-5988580
    洽谈组联络员:黎浩源    电话:2038198 13878403086
    展示展销组联络员:乐东贤  电话:3828817 13977483661
    宣传组联络员:吴志平    电话:2825954 13877498663
    科技组联络员:王广骥    电话:3846465 13977488838
    总联络员由乐东贤同志担任,负责各项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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