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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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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3-05-08 来源:广西区政策法规数据库 作者: 字数:898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


    南宁、柳州、桂林、玉林、河池、百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
    柳州铁路局依据铁道部《关于推进铁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做好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办[2003]117号)精神,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要求,拟将其在广西境内所举办的四所中等职业学校、九所医院、二十一所幼儿园实施整体剥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离企业所办社会职能,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等一系列的工作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决支持柳州铁路局拟采取多种形式实施主辅分离,将有关社会服务的实体实施一揽子整体剥离的举措,并协助柳州铁路局在近期完成此项工作。
    二、本着属地原则,在广西境内原属柳州铁路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实体,其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不拘一格、从快办理、形式多样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协助柳州铁路局及相应的实体,使之尽快实现依法依规、面向社会、自主管理、持续发展。
    三、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人事厅、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编办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主动协助柳州铁路局,在剥离人员的身份置换、实体的资产清核,业务领域及经费测算、财务事项等方面对各相关市、县政府及办事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优质资源能有效地服务社会。
    四、各有关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协助柳州铁路局,支持柳州铁路局确保被剥离的实体在剥离操作期间的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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