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造价信息网
联系我们 帮助
站内搜索:
成果文件报送管理系统 广西造价协会会员服务电话
0771-5856616 (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网站
新闻时间:2013-05-08 来源:广西区政策法规数据库 作者: 字数:9201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梧州市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重振百年商埠雄风,不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有效发挥金融这个现代经济核心的支持作用,促进梧州经济社会与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协调发展,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诚信金融为核心,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解决不利于金融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入手,积极推进信用环境、法制环境、中介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政银企沟通平台建设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梧州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梧州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调整优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的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要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业发展及其作用发挥至关重要。一个地区的金融生态状况不仅影响该地区货币政策传导、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稳定发展,而且决定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并最终决定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在于对各种经济金融资源的占有和使用。如果一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良好,往往能够产生强大的“资金洼地”效应,有利于吸引外地资金大量汇集流入。反之,如果一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状况不佳,往往导致金融机构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并引发本地资金大量外流,从而反过来制约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银行2004年发布的《全球商业环境运营报告》认为,对银行等信贷人权利的保护程度,是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以及吸引外资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从根本上说,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服务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我国各金融机构普遍将金融生态的地区差异作为资金调配、利率浮动和机构设置等方面的重要决策依据,并付诸实施,这对那些金融生态环境较差的地区已经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梧州市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特别是个别县(市)和部分行业曾经因为银行不良贷款率较高而被列为银行贷款市场退出或限制进入的金融高风险区,尽管目前情况已有了较大改善,但总体金融生态状况还不尽理想。突出表现在:各种逃废悬空金融债务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不良金融资产比例仍然较高;社会信用观念不强;社会中介服务水平不高;金融诉讼案件执结率较低;金融治理结构还不完善,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不够;市场约束机制不健全等等。
    因此,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可从根本上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争取更多资金用于梧州经济建设,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最终实现梧州经济金融可持续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到2008年,逐步建立起全市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社会信用意识较强,金融组织体系健全,基础设施先进,金融创新能力较强,金融服务水平较高,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主要金融指标保持适度合理较快增长,其中存款、贷款和保险费收入业务每年增长10%以上,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达到5%以下,力争成为全区乃至全国的金融生态模范城市。
    四、建设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通过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多层次、多形式的信用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进一步加强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监控网络;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加强对金融业的保护,使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受到有效打击,金融合法债权得到有效保护。
    (二)加强政策法制环境建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金融发展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区域金融发展的地方政策法规支持保障服务体系,支持金融部门依法开展经营业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资产和提高经营效益,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同时,要建立健全对各种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三)搭建政、银、企之间的有效沟通协作平台。
    逐步形成政、银、企之间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新型政银企关系。通过加强彼此交流和沟通,增进了解,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努力提高合作层次和水平。
    (四)完善市场监管,构建协调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贷款抵押登记和资产拍卖转让等相关手续,大力提高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加强市场主体建设,改善微观经济主体运行效率。
    通过进一步深化经济金融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积极培育市场化的机构主体。
    (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提高科技手段,全面改善金融服务,做大做强本地区金融产业。依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不断改进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努力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及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五、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思想动员,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更好地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在下发有关文件的同时,召开一次全市范围的创建动员大会。同时,加强对金融生态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梧州市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领导小组(文件另发,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协调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负责承担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联系金融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行长为常务副主任,成员由市委办、市政府办、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梧州银监分局、市保险协会有关人员组成。
    (二)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机制和评价体系。
    建立全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量化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考核,形成“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的长效创建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认真按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分解表》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标监测表》(见附件)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全面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本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纳入各单位的行风评议和目标考核办法中。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破坏金融生态环境的单位、部门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1.大力开展“诚信梧州”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司法、金融、教育等有关部门配合,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定期开辟宣传专栏,或定期举办有关文艺演出等,加强诚信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各界积极维护诚信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多层次的信用创建活动。在城市市区、县城大力开展信用社区、信用工商户、信用公民评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开展“诚信行动从我开始”万人签名活动,由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各学校进行;建立守信用企业正向激励机制,由工商、发改委、经委、金融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列出诚信企业“红名单”,由金融、财税、工商等相关部门给予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在乡镇、农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创建、评选活动,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镇(乡)的信贷需求等给予优先满足。
    三是稳步开展“信用政府”创建活动。各级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融资约束机制,严格规范投融资行为,不得随意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将改善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列入地方政府工作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协助金融部门完善政府自身金融债务的有关法律手续,认真组织开展对政府工作人员拖欠金融债务情况的清理,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和年度还款目标,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是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规范企业改制重组行为,依法落实金融债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改制重组中出现的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出现的逃废悬空金融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信息平台,探索企业资信评级新路子。由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牵头,继续深化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做好个人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为全面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做好准备。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市信息中心牵头,会同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快“诚信社会”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个人、企业信用信息行业共享机制,制定统一的信用体系数据采集、查询使用标准。市、县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把信用平台建设成既可服务于政府、服务于银行,又可服务于社会个人、团体的现代网络平台。在构建诚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借款企业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共享机制,及时将企业信用等级等相关信息反馈给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可选择与资信评级高的企业签订金融服务承诺协议,给予优惠的金融服务,切实体现“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原则。
    3.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一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采取产权多元化的方式,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牵头协调下,组建1至2家实力较强的担保公司,切实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协作机制,充分体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做好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二是探索设立政府专项风险投资基金,运用市场化的理念,引导和促进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到我市发展业务。
    (四)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完善的法制环境。
    1.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对受理的金融诉讼案件应积极推广简易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对审结的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金融债权的执行回收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诉讼费用,不得收取其他名目的费用,并且适当给予金融部门一定的优惠,即对金融案件可以缓交诉讼费、执行费,先立案、先审理、先执行,贷款收回后再补交各项费用。此外,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公证的事先预防和强制执行作用,积极开展金融公证业务,进一步提高违约合同执行率。
    2.建立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惩戒制度,全面清理拖欠金融债务行为。由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牵头,梧州银监分局配合制定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的认定办法和惩戒程序,建立金融机构内部逃废债黑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和逃废债同业联合制裁制度。由市政法部门牵头制定对恶意逃废债企业的限制措施,并对逃废债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依法打击财产转移行为,有效维护金融债权。由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组织各金融机构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对辖内企业、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个人拖欠金融债务诉讼案件情况的全面清理,明确清收的重点和顺序,由市政法部门提交执法部门,督促限期审理、执行结案,切实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
    3.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金融部门要加强对金融知识和金融风险的宣传普及工作,教育广大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变相非法集资等非法行为。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金融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调查取证工作,对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有关部门要依法迅速查处,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五)建立和完善政银企协作机制,构建新型政银企关系。
    1.进一步完善政银企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促进政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金融工作座谈会,或经常参加金融部门组织召开的金融联席会议、金融运行通报会、银企洽谈会等,主动关心和了解金融工作,及时通报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和重大经济决策,分析判断金融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为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确定信贷投向,促进银企合作提供便利。
    2.完善项目融资推介制度,促进信贷资金与企业、项目的有效衔接。市有关经济部门要借助政务网建立重大项目推介及资金需求资料库,按季度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推荐企业产品、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金融机构应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人民银行应及时发布信贷政策指导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工业重点项目、地方特色工业、农业产业化项目和第三产业发展。
    (六)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努力构建协调的市场环境。
    1.强化中介服务环境建设,完善会计、资信等信息披露制度,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诚信水平。由有关对口部门牵头,建立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评估机构的业务监测体系,进一步规范中介评估市场;开展“诚信中介”评选活动,制定对“诚信中介”机构提高专业化水平的具体扶持措施;建立严格的中介行业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每季度在金融机构内部通报,情节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金融相关业务。
    2.规范企业贷款抵、质押资产评估、登记及转让等行为。
    有关部门要规范企业贷款抵、质押资产登记处置程序,防止重复登记、多头登记;对抵押权不完备的土地、房屋等抵押资产,不得办理注销抵押权、资产过户等改变资产权属的手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房地产抵押登记行为及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抵押登记、权属登记应集中管理,统一办证;要严格规范登记、评估收费标准,各评估机构的评估收费标准一律按有关规定执行,高出规定标准的收费要立即停止。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除法律规定要进行评估的,只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认可,可不进行评估;抵押双方确实认为需要确定抵押物价值的,由抵押双方或资产处置双方自主选择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各行政职能部门不得因其未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而不予以登记或过户;抵、质押登记机关应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集中受理制、信息查询制等新型的审批模式,进一步畅通企业贷款抵、质押资产评估绿色通道。对这类资产进行处置转让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收费项目的,尽可能执行最低标准。
    3.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商业经营活动,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力度,依法制裁和取缔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制假、贩假等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整治力度,确保市场主体规范有序竞争,维护辖区良好的经济秩序。
    (七)继续深化金融改革,不断推进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努力增加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
    1.加强宏观政策引导。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要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断改进窗口指导工作,强化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研究,突出对我市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等重要领域投融资情况的分析研究,及时制定适合我市经济发展特点的信贷工作指引,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信贷平稳合理增长,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有利的参考依据。要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梧州银监分局要全面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市银行业经营状况,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推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市保险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指导各保险机构相关事务,努力促进梧州保险市场和保险业务规范发展。
    2.改进信贷服务方式,确保贷款投放合理增长。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注重实效”的信贷原则,把贯彻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与市委、市政府推进梧州发展新跨越的决策结合起来,继续加大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一是加大信贷营销力度,重视信贷营销,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贴近市场,合理把握信贷投向和信贷投放节奏。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尽量满足那些有市场、有效益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二是要努力争取各项信贷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行扩大授权授信范围和额度。三是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研究开发适合经济发展需要的信贷新产品。
    3.继续推进金融改革,积极培育市场化的金融机构主体。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各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强化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各类金融案件的教训,强化风险防范,建立业务问责制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发展意识,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在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指导并支持农村信用社做好增资扩股、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通过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等各项支持措施,减轻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促进其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完善,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优先支持订单农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梧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协调配合,争取我市各停业整顿城市信用社在2006年底前平稳退出市场。
    4.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付清算体系,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部门要积极推行金融限时服务和承诺服务,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支付清算系统的现代化改造,积极扩大票据使用范围,全面提高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着力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安全、高效、快捷的金融产业。
    5.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生态的稳定性。有关部门在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的基础上,要注重完善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制定有关金融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增强维护金融稳定的合力,形成维护梧州金融稳定的长效协调机制,确保辖区金融安全、稳定。
    6.做好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地方金融产业配套政策,为金融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要在充分听取金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利于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出台鼓励金融机构在梧州新设机构网点或开拓业务的优惠便利措施,切实加大对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引进商业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在梧州设立机构,引入银行、保险、证券等外地金融机构来梧州开展业务,并正确引导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等领域拓展业务。
    附件:
    1.梧州市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2.梧州市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表
    
点击数:3188
[ 打印当前页 ]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