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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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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30 来源: 作者: 字数:619

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南宁市造价管理处、柳州市质安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更好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我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执行一年以来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的实际编制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单位组织你市及驻你市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于2015年9月15日前反馈到我站。
联系人:卢琳
 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2楼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编:530028
电话(传真):0771-2366073
电子邮箱:gxzjzz@sina.com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征求意见稿),可以从附件下载。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8月30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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