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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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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0-01-22 来源: 作者: 字数:371

关于广西电网公司综合楼工程锚索项目套用定额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0〕2号

广西电力工程建设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西电网公司综合楼工程锚索施工费用调整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召开协调会各方反映的情况及承发包双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工程的基坑支护锚索施工,由于地质复杂,施工前经过两次试验,锚索抗拔试验结果均未达到设计要求,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业主等多次开会讨论研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多次设计变更和试验,最终确定锚索施工方案采用高压旋喷新工艺。由于该项目的施工工艺和使用的机械等在2005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的基础上作了调整,实际消耗量的人工、材料、机械数量也相差较大,因此该工程基坑支护锚索的相应定额子目可按现场签证数量给予调整。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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