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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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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1-05-12 来源: 作者: 字数:431

关于柳东大厦改造工程预算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1〕24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柳东大厦改造工程预算计价问题的报告》收悉。我站组织了建设各方(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柳东新区财政局)召开协调会,根据各方阐述的意见和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十六层,总建筑面积58365m2,原设计为综合服务楼、办公楼、裙楼三部分,主体完成后,业主要求改建成五星级酒店,设计单位对原设计进行大规模的加固改造,并由原承包商施工。该工程施工所有材料水平运输均需人工搬运,大部分高空作业,施工条件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难度大,且工期紧,任务重。鉴于目前我区尚无加固改造的定额和该工程的特殊情况,该工程可由发承包方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和当地的市场情况进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应的综合单价和计量规则,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后进行计价。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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