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08〕54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基坑边坡支护工程钢筋混凝土破除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缺项,该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破除可参照《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有关子目计价。
二○○八年九月五日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