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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0-02-01 来源: 作者: 字数:394

关于海茵·国际花城河道护岸A标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0〕3号

广西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2010年1月6日《申请裁定海茵·国际花城河道护岸A标工程结算中围堰定额的函》等4份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坡脚基础原状土开挖的综合单价,根据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0.3条约定(详见"施工承包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按2006年10月11日的坡脚工程施工方案,因此双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围堰的综合单价,根据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0.3条约定(详见"施工承包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按2006年10月28日的坡脚围堰施工方案,因此双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三、土方填筑(买土)和淤泥基础排水的单价,双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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