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08〕62号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崇左市德天路桥梁及德天路和独山路交叉路口工程钢筋价格调整问题的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工程钢筋价格是否可以进行调整,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调整的办法,可以参照自治区建设厅桂建管〔2006〕61号文第22条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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