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10〕21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人工工资调整的请示》收悉,2010年5月31日送来补充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司承建的来宾市第四中学3号学生公寓楼扩建工程适用桂建标字〔2008〕5号文规定的调整范围,请按文件规定调整人工工资和相关费用。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