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造价信息网
联系我们 帮助
站内搜索:
成果文件报送管理系统 广西造价协会会员服务电话
0771-5856616 (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定额解答
新闻时间:2010-08-03 来源: 作者: 字数:487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桥涵工程适用范围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0〕31号

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你单位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桥涵工程适用范围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定额")桥涵工程定额适用于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若整座桥梁主桥单跨已超过100m,该桥梁主桥不应按市政定额而应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引桥、匝道桥仍执行市政定额)。市政定额桥涵工程中的冲击式钻机钻孔定额是综合桩径1500mm以内的钻孔项目制定的,不适用于桩径超过1500mm的钻孔项目。
    柳州市"维义大桥、双拥大桥、广雅大桥及北外环快速路"BT项目合同约定三座跨江大桥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执行。来函中提到承建单位在计算冲击式钻机钻孔直径大于1500mm的桩孔费用时,因《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无适合定额子目套用,要求套用市政定额的做法不妥,建议按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相关规定另行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计价。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点击数:2528
[ 打印当前页 ]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