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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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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6-04-28 来源:桂造价【2016】8号 作者: 字数:1168

关于召开建筑业营改增后广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宣贯会的通知

桂造价[2016]8号

桂造价【201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我区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我站受自治区住建厅委托编制修订了相关工程计价依据。为使新计价依据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经研究,在南宁市召开宣贯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3:00—6:00。
        地点:五象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南宁市金湖路58号)。
        二、会议内容
        (一)宣贯营改增后广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规定及配套材料信息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办法;
        (二)宣贯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三、参会人员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中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宣贯不收取任何费用,每单位限2名人员参加。
        (二)会议期间请保持会场秩序,请勿随意走动、乱扔垃圾,请将手机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
        (三)参会人员较多,车位紧张,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联系人:陈 晓
        联系电话:0771-2366063。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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