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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7-03-17 来源: 作者: 字数:286

关于南宁市信息化大楼A标(土建安装工程)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7〕11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宁市信息化大楼A标(土建安装工程)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该工程施工合同专项条款“六、(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的约定,该工程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应按有关文件规定调整,不乘下浮系数。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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