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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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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7-03-17 来源: 作者: 字数:350

关于振宁星光广场基坑支护及挡土墙工程极软岩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7〕12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振宁•星光广场基坑支护及挡土墙工程极软岩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均无石方工程量清单项目,实际施工时遇极软岩,属石方清单漏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4.1.2(强制性条文)规定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第4.4.1规定,该工程的极软岩应按缺项漏项列项,其综合单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组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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