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造价信息网
联系我们 帮助
站内搜索:
成果文件报送管理系统 广西造价协会会员服务电话
0771-5856616 (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定额解答
新闻时间:2017-10-24 来源: 作者: 字数:361

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楼工程校区主干道安全通道防护棚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7〕38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楼工程校区主干道安全通道防护棚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中标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单位经讨论需要在校区主干道上搭设安全防护棚,施工方按要求编制《安全通道防护棚施工专项方案》经审定并已付诸实施,该费用未包括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可另计,具体按经审定的《安全通道防护棚施工专项方案》和施工合同约定及相关的计价文件计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0月24日
 
点击数:3996
[ 打印当前页 ]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