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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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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8-03-27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 作者: 字数:3204

保障房有保障 300多万群众圆“安居梦”(图)

南宁市某棚户区改造小区

    水街片区是南宁市的旧城区。退休工人李先生之前一直住在大同街的危旧房里,一下雨房子就漏水。2012年,南宁市对水街片区进行改造,李先生率先响应政府的搬迁号召,从低矮破旧的危旧房搬到了敞亮的电梯房,居住环境大为改观。这是近年来我区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 

    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安心。“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117.65万套,超过原规划90万套的30.72%;累计基本建成64.50万套,累计完成投资2237.17亿元,解决了300多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从11%提高到25%。 

    多渠道解决保障房源 

    2011年以来,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推进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通过以房换房、共有产权的方式,6000户归侨职工陆续告别偏远低矮的棚户区,在宽敞透亮的新居里乐享城市配套生活的便利。据了解,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近年来广西-东盟经开区通过“以房换房”方式,即按照农业单位居民原有住房合法面积1∶1的比例置换中心区商品房,同时给予每个被安置对象10平方米商业用房30年的收益权,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加速中心区人气集聚。 

    【数据看变化】 “十二五”期间,广西在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过程中,棚户区居民受益良多,全区改造各类棚户区改造61万户,累计完成投资1480亿元,190多万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棚户区改造保民生、扩投资效益初步显现。这些成绩的取得,标志着广西向“住有所居”的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统贷统还”缓解资金难题 

    2012年11月12日下午,梧州市廉租住房小区平浪花园小区内热闹非凡。当天,梧州市石鼓冲云盖片区的58户棚户区居民,欣喜地拿到了新房的钥匙。58户棚户区居民得以喜迁新居,有两个关键点帮他们解决了难题:一是政府,二是资金。 

    据介绍,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筹措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 

    梧州市石鼓冲片区是我区的一个棚户区。为改善石鼓冲2600多户居民的居住环境,该市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但项目前期启动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即使有财政资金、商业贷款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支持,仍难以填补资金缺口,直接影响了项目进度。 

    2014年底,石鼓冲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自治区融资平台,从国开行广西分行得到1.5亿元专项贷款,对整治范围内房屋实施整体搬迁拆除,项目得以顺利推进。这是我区推进棚户区改造利用“统贷统还”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 

    【政策看变化】2015年上半年,我区出台了《加快棚户区改造贷款使用指导意见》,凡纳入国家和自治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列入广西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且2014年底前已获得国开行授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获棚改专项贷款支持。2013年以来,我区获得中央政府和自治区政府补助300亿元;国开行棚改贷款授信1400亿、签定合同1200亿元,发放900亿元;通过农发行评审棚改贷款50亿元。此外还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利用住房公积金和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公租房圆基层职工住房梦 

  2014年搬进新居的韦倩,是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中心卫生院的一名职工。虽然新居只是40平方米的一房一厅,但客厅、阳台、厨房、卫生间等配套完善、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良好,基本能满足一家三口居住需求。入住新居前,她和家人住在由病房改造成的单间宿舍,10平方米的空间,勉强挤进一张床、一个柜子,厨房、卫生间只能大家公用。 
  
    住房条件差,一直是乡镇中小学、卫生院的一块心病。据2012年的统计,全区乡镇卫生院住在危旧房的职工有9394人,无住房的职工33573人。而乡镇中小学教职工住危房、无住房的情况更为突出,由此导致这些人员“走教”、“走读”等现象严重,乡镇基层人才队伍难以稳定。为此,广西逐步加大乡镇公租房建设力度。 
  
    如今,在广西,乡镇中小学、卫生院等职工正逐步告别年久失修、逢雨必漏的瓦房宿舍,住上由政府提供的安全舒适的公租房。2011年以来,广西把公租房建设向乡镇延伸,并纳入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大批乡镇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数字看变化】公共租赁住房是广西解决群众阶段性住房困难的一项措施。近年来,广西每年都兴建5多万套以上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近年,全区在各类产业园区和外来人员集中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近18万套,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16.5万套,解决超过56万农民工和新就业群体的阶段性居住困难问题。 

    完善保障机制力推民生工程 

  临时搭建棚屋解决的困难户,住进了崭新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申请人,优先安排到了楼栋底层的无障碍保障房;低保户、下岗退休工人、退伍军人们也住进了宽敞明亮的经适房、限价房;贫困地区的老师们、年轻的企业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进了漂亮的公租房;长年生活在水上的船家人终于在岸上落了户……五年来,广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提速,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有所居”的梦想。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离不开政策保障。据介绍,从2011年开始,针对保障性住房类型,我区出台系列与之相对应的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广西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监管规程》、《广西住房保障资源配置监管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等20多个涉及管理、分配、资源调配的重要文件等。针对棚户区改造,2011年起,我区建设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1万多个在建项目的进度、质量、分配运营网上监管。 

    【政策看变化】近年来,我区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配套文件,如《广西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若干意见》等文件,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在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广西还出台文件,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等各个环节的过程控制。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机制,全面推行“三审两公示”,实行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六公开”。 (桂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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