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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8-05-3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作者: 字数:648

广州垃圾分类管理条例7月1日起实施 垃圾不分类最高罚200元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视频培训会议获悉,今年7月1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规定,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法律责任,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或者电器电子产品的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若违反条例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广州将以实施《条例》为突破口,以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和创建样板小区(社区)为抓手,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扩面提质。具体包括:整街推进从10条街道扩展到50条街道,高校从14所高校逐步实现全覆盖,覆盖行业从所有公共机构、医院、酒店、宾馆、餐饮业等扩大到建筑、园林绿化、纺织、皮革、快递等行业。以点带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以20条试点村辐射周边农村,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全覆盖。

  同时,继续创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样板居住小区(社区),从100个小区推广到1000个小区,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市居住小区(社区)、城中村逐步实现精准分类全覆盖,逐步实现农贸市场餐厨垃圾100%专收专运处理。

摘自 《南方日报》 2018.05.30 记者 余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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