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造价信息网
联系我们 帮助
站内搜索:
成果文件报送管理系统 广西造价协会会员服务电话
0771-5856616 (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时间:2018-09-05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作者: 字数:665

自治区住建厅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房地产调控各项工作,8月29日,自治区住建厅在南宁召开我区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汪夏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1月一7月,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显现,市场总体呈现稳中趋降态势,但一些城市存在商品住房量价上涨风险,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仍需加强。

会议要求,要从六个方面,突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积极稳妥地做好房地产工作。一是要继续落实和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二是要积极研究对策,做好政策储备,三是要加大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四是要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分析,五是要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六是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会议强调,各市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责任,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住建部的部署要求上来。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加强机制协同、政策协同和资源协同,切实做好房地产调控各项工作,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点进行系统分析,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综合施策,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确保市场稳定。

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钦州、防城港、贵港7个设区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陈玲玲)

点击数:1643
[ 打印当前页 ]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