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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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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8-07-23 来源:广西造价信息网 作者: 字数:704

关于贵港园博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8〕21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港园博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计价有关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大吨位吊车计价问题。该工程实际施工使用的大吨位吊车定额缺项,根据该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1.1(2)③⑤的约定,应由发、承包双方按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钢胎模计价问题。该工程因工期紧,景观造型复杂,须制作安装的钢胎模按一次性摊销计价,钢胎膜的残值应归发包人所有,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三、观景廊钢梁计价问题。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无钢梁制作定额,制作部分可参照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应钢梁定额子目计算。安装部分参照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中C3-0398、C3-0399人行天桥定额子目计算。
        四、施工围挡费用承担问题。应建设单位要求在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主要用于展现贵港园博园整体形象的临时宣传及安全围挡可另行计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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