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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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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8-10-0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作者: 字数:755

自治区物价局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收费行为,营造我区更加和谐的居住环境,自治区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拟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6日期间,登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自治区物价局门户网站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传真至自治区物价局0771-582961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0771-2264311,或将电子邮件发送至自治区物价局邮箱:469566943@qq.com,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邮箱:gxjstfcc@126.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广西物业工作管理指导意见》.docx

    联系人:自治区物价局 刘 江;联系电话:0771-5829617;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李学智;联系电话:0771-2264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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