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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4-08-14 来源: 作者: 字数:264

关于钢筋搭接长度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4〕28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钢筋搭接长度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钢筋搭接长度应按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141页第3.(2)钢筋搭接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规定计算;施工损耗、设计和施工规范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的钢筋非设计接驳,定额已作考虑,不另计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8月14日
点击数: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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