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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4-12-01 来源: 作者: 字数:317

关于贵港市马草江公园项目结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4〕40号

 广西坤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港市马草江公园结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政府BT项目,投资人在项目施工招标前应项目组织建设单位要求和提供的图纸在项目用地周边做了临时围墙,该围墙的费用不属于建设工程费用项目里其他措施费的临时设施费用,可以另计。
        二、该项目的赶工费用应按经审定的赶工措施方案计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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