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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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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4-12-22 来源: 作者: 字数:660

关于南宁市科技馆(新址)工程高大模板及钢结构安装支撑架计价问题的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4〕45号

 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南宁市科技馆(新址)工程高大模板及钢结构安装支撑架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中标后,承包方根据《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该工程高大模板及钢结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组织实施,若无其他约定,高大模板及钢结构安装支撑架费用按以下方法计价。
        一、该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措施项目中模板措施项目按“项”计,由于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没有高大模板子目,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均按普通模板计价,该变更属工程变更,可以另计。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做补充定额计价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高大模板支撑的相应费用。
        二、招标文件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报价均无钢结构安装支撑架项目,属技术措施项目漏项。可以计价。按经专家论证的《钢结构安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计。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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