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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16762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3年01月30日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编号:20230131发布日期:2023年01月30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2023-01-30 09: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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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30131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军队系统企业除外)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同时,加强企业信息收集和管理,为动态监管提供数据支持。请各企业及时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2022年度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厅将适时对各企业填报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验。

二、网上填报数据成功后,请各企业自行打印统计调查表(须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3年3月17日前报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三、各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标准定额处联系。

联系人:王英豪;联系电话:0771-2260359、2366063;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223办公室;邮编:530028;电子邮箱:gxbzdec@zj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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